师生关系不能进入互害模式

Kwok 发表于:2023-02-08 16:08:10 点击:1 评论: 0

    最近,媒体曝光的两起校园伤害案件,特别令人关注和忧心,并引发热议。之所以说“特别”,是因为这两起伤害案,不是由校外社会人员加害的,而是由校内教师和学生之间实施的。

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四川眉山市仁寿县城北实验初级中学班主任教师黄某,10月24日被15岁男生颜某用砖头击打头部9次后陷入昏迷,被送进医院ICU至今尚未苏醒,学生家长未现身。10月25日,陕西省子洲县第三小学7岁女生,在教室内被老师体罚殴打长达2分多钟,致眼睛瘀血、耳朵撕裂,在县城医院就诊,施暴过程视频清晰可见。

师生关系不能进入互害模式

虽然案件发生在不同的地区,但这个世界上的师生关系,应该是相同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或者仇恨,使学生和教师都不该出手时出了手,造成这样严重的伤害?说起来简直难以令人置信,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发生在四川的案件,学生出手的原因仅仅是对教师日常管理不满;而发生在陕西的案件,按照学生家长的说法,教师出手的原因,只是“因为课本上的字不会读”。看到了吗,无非就是学校教学活动中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事情,学生和教师都先后出手了,伤害了最不该伤害的人。

       尊师重教向来被认为是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从“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之古谚,就能感受到师生关系的特殊性。这也就是说,师生关系应该是除父母外,有着特别亲密关系的社会关系。但是,发生在校园的两起最新的伤害案,令人怀疑这种亲密关系是否还存在,以及能否得以延续。当然仅凭这两起有些极端的个案,就给出这样悲观的结论,或许显得有失偏颇,可问题是类似这样的案件,近年来事实上断断续续地见诸媒体,并引发舆论热议,真的只是个案吗?本当亲密且正常的师生关系,越来越多暴力相向,互相伤害,真的有些大煞风景,

  除发生在校园的这些血腥案件外,其实最近还有个案件,也特别令人揪心和寒心。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法院日前对“20年后学生打老师”案件作出宣判,殴打老师者因犯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这个被网络热议的案件,学生自述案发原因是当年受到老师体罚羞辱,自己记仇无法释怀而伺机报复。当然权威说法不认可学生的说词,认为教师履行的是正常教学职责。姑且不说个中是非曲直了,至少20年时间不能抹平师生间曾经的伤痕,多少都令人唏嘘伤感的,当然更是需要反思的。

如果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教育的真谛,或许“爱”字是最合适的,诸多关于教育的名言,也都不约而同地说到“爱”。发生在师生间的暴力相向,显然恰恰缺少了“爱”的成分,有失体统。不能低估类似案件的影响,师生关系更不能进入互害模式,否则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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