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不包括()。
A、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B、发包人提出的增减约定的工程量
C、取消工程的某项工作并由发包人实施
D、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A、使用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
B、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进行控股投资的建设项目
C、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建设项目
D、民营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项目
A、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B、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C、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D、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