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可代表规则
B、可代理规则
C、不可转让规则
D、可转让规则
答案分析:1972 年, 卡拉布雷西与他的学生梅拉米德(Douglas Melamed) 在《哈佛法律评论》 上发表了长文《权利规则、 责任规则和不可转让性: 一个全景视点》 , 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律经济学的理论。 他认为, 法律的基本作用就是在冲突利益双方当事人之间决定“权利” 的归属, 比如制造噪音的权利与享受安静的权利, 污染的权利与吸收新鲜空气的权利, 这可以称之为初步的判定; 其次, 权利是可以用来买卖的, 因此除了决定权利归属之外, 法院还要对随后的权利进行保护, 从而形成胜诉方与败诉方特殊的法律关系。 他们的论文因此也就是要解决这两个问题, 第一,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 我们应该授予何种权利? 第二,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 我们采取权利规则、 责任规则和不可转让性来保护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