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事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怎么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Kwok 发表于:2023-05-31 19:31:08 点击:2 评论: 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成都人事局,以及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之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适应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民营科技机构及其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专业技术在岗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三条 成都市人事局是负责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主管部门。区(市)县人事局按照规定职责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管理工作。市、区(市)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日常管理及其有关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我市范围内自主决定选用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员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进入。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入,不受编制、职称、工资基金等有关指标的限制。第五条 吸引外地人才来我市工作,可采取调入、定期聘用或采取其他形式的智力流动。第六条 从外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确有真才实学,且为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市区(市)县人事局要创造方便条件,优先安排调入;用人单位应实行国家、省、市人民 *** 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第七条 市外专业技术人员辞职或被原单位作了离职处埋后到我市承包、租赁、领办亏损企业或创办企业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其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重新恢复原身份,承认其连续工龄、原工资待遇,并会同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除采取调动、辞职外,还可采取留职、 *** 、对口支援、联办企业等各种形式的智力流动。未经本单位同意并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的,不得擅自离职。   经批准辞职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申请留职的人员应经所在单位批准,并签订留职合同。留职期限一般为二年,期满后经原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留职人员应向原单位缴纳留职金。缴纳的数额由双方商定。   经批准 *** 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手续。第九条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流动,除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八种情况外,所在单位应予批准并帮助办理调动或辞职手续。   要求流动的人员应事先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其中有职务的,还应由本人向任命职务的机关提出申请后,由其任命机关决定。所在单位或任命职务的机关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在十五日内答复本人。第十条 要求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单位可暂不批准:   (一)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责任者,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二)由单位派遣支援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期限未满的;   (三)与用人单位签有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未满的(双方协商同意的除外);   (四)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见习期未满的;   (五)从事国家安全、保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限之内的;   (六)在工作或担任职务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尚未清偿了结的;   (七)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或留用、察看期未满的;   (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人员。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组织智力流动的,受授单位与支援单位应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明确各自拥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支援单位对其在外进行智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保证他们与本单位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受授单位可以给予其较优厚的报酬,使他们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获得较多的收入。第十二条 由单位出资培训或 *** 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调动、辞职的,其单位可收取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的收取数额,单位与个人签有合同的,按合同办理。末签订合同的,按本人受培训或引进后在本单位的服务期限内,以每年递减培训费或引进费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计算收取。第十三条 调动或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居住原单位的住房,属已购买的、按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拥有部分产权;属租用的,原单位可收回,但其流出人员在未重新找到住房前,可在一年至三年内继续租住,并按国家规定交纳租金。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保障成都市国家行政机关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市)县、乡(镇) *** (以下简称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第三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第二章 录用管理机关的职责第四条 成都市人事局是负责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各区(市)县 *** 人事部门是负责本区(市)县录用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市、区(市)县 *** 部门应协同同级人事部门做好国家义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市人事局管理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录用国家公务员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市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录用审批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各区(市)县、乡(镇)国家公务员的考录工作;   (五)负责组织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   (六)负责组织国家委托的中央国家机关驻本市单位录用国家义务员的考试及审批工作;   (七)负责完成省 *** 主管机关委托的其他考试录用工作。第六条 市、区(市)县 *** 人事部门所属的考试服务机构可受其人事部门的委托,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具体工作。第三章 录用计划的编制和信息发布第七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应在国家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所需职位和空缺状况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第八条 市 *** 部门需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应先向市人事局申报;区(市)县 *** 及其所管辖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需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应由各区(市)县人事部门汇总后按期统一上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应在进行综合、审核、论证、平衡后制定并下达全市的录用计划。   市 *** 各部门、各区(市)县人事部门可按照批准的录用计划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人部门的名称及其编制数,实有人数和拟录用人数;   (二)拟录用职位名称、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三)招考的对象、范围。第十条 根据录用计划制定发布招考的信息(或简章,下同)。市级各部门考录国家公务员的信息由市人事局负责制定发布;各区(市)县考录国家公务员的信息由各区(市)县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发布。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第十一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既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招考。第十二条 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报考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区(市)县、乡(镇)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除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待业等人员外,报考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区(市)县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七)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回避原则;   (八)具有录用审批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实行考试前初审和考试合格后复审的两审制。   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应在报名时了解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经审查合格的,由市人事局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的复审工作应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对复审合格的才能进行体检和全面考核。第五章 考试第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合格的才能参加面试,面试的办法由市人事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做出具体规定。笔试的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公共科目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评卷,统一时间考试;专业科目和面试可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或由其委托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可根据拟任职位要求分为大专、高中(中专)两个等次进行。   成都市人事局和西南财经大学是平级的。都是正厅级的。   西南财经大学简称“西财或西南财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大学之一,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一、成都人事局位于蜀锦路59   二、成都人事局附近公交站   锦城大道天府大道口途径公交有220路;g25路   交子南一路南途径公交有g25路   锦尚西一路途径公交有125路;184路;809路   你这个问题有点太抽象、太笼统了。   要知道所谓的【市】有直辖市,比如我所在的城市上海市,重庆市也是直辖市。   也有地级市,比如我老婆家乡安庆市、我的家乡湘潭市。   还有县级市,比如毛主席家乡韶山市。   那如果是直辖市的市副局长,级别属于副厅级。   如果是地级市的市副局长,级别属于副处级。   如果是县级市的市副局长,级别属于副科级。   我国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 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 *** ;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 *** 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成都人事局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局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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