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醉酒骑车,行为人(其不知道被害人醉酒)驾驶卡车从被害人左手边超车。根据交通规则,卡车超车时应当和被超过的自行车保持1.5米的距离。行为人却只保持了0.75米的距离。在超车过程中,被害人忽然开始猛地往左拐弯,致使卡车撞上被害人的自行车,被害人死亡。事后证明,即便行为人在超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保持了1.5米的距离,也还是同样会撞上自行车并导致被害人死亡。问题:
1、司机的超车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如果无法证明司机保持合适的间距就可以避免相撞,被害人的死是否应归责于司机?